聊城下月起調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

2018-06-25 08:43:32 裕昌控股集團官網 閱讀

    聊城新聞網訊 近日,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,按照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及上級有關規定,根據市統計局提供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數據與《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》,自7月1日起,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調整為15008.4元,最低繳存基數調整為1550元;月繳存額上限為3602.01元,下限為155元。

    自2018年7月1日起,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為聊城市統計局公布的201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(5002.8元)的3倍,即15008.4元;最低繳存基數為2018年4月26日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》,聊城市所轄縣(市、區)月最低工資标準,即1550元。月工資額未超過月平均工資3倍的,以實際工資額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。

    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602.01元,計算公式為,5002.8×3×12%+5002.8×3×12%=3602.01元;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155元,計算公式為,1550×5%+1550×5%=155元。本通知執行時間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。

    注:本文摘自聊城新聞網》